
京东不正当竞争被告已经传的沸沸扬扬,相信如果不是京东这个巨头被推上被告席,很多站长还在迷迷糊糊的设定百度关键词,把对手公司名字设为关键词的也大有人在,这次事件,警醒了大家,在网络上也不是可以很随意的。
那么作为一个守法经营新站长注册域名的时候也一定要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不然,自己无意中踩雷了都不知情。下面是转载的官方对于恶意注册域名的相关条目:
1.以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
2.以商业目的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
3.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4.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适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
5.具有其他恶意情形的。
被告举证证明在纠纷发生前其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且能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区别,或者具有其他情形足以证明其不具有恶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认定被告具有恶意。
看了这些规定后有些错误的观念要转变了,不是所有的域名都可以随意注册的,如果跟某驰名商标太过接近,嫌疑过大,那我们还是绕开最好。免得日后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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